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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第一部 绝缘爱 第九章 苦涩回忆


     静芳很小的时候,依稀记得她家开了一家百货店,那时在和平街开百货店的人不多,所以她家里的那家百货店生意十分火爆,她家因此也发了财,成为和平街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

  静芳和弟弟每天都很幸福地在和平街同一些孩子们玩耍,那些孩子们也不知从哪里听来的,说静芳家很有钱,幼稚的孩子们可能受了父母的叫唆,都对静芳两姐弟说,静芳,静文,听说你们家很有钱,你们不拿钱给我,我就不和你们玩。

  幼稚天真的静文竟瞒着父母在钱柜里偷了几十元钱给那些孩子们,静芳没有去,她毕竟大些。

  后来她父母发现了,就狠狠地打静芳,用那小竹枝,打静芳屁股,静芳跪下来求饶,说钱不是她偷的,是静文自己偷的。父母竟都不相信,说你是姐姐,应该要好好作榜样,怎么能让弟弟去偷钱呢?静芳哭着,屁股已痛得麻木。

  从那以后,她再没有和弟弟到街上乱溜了,成天在院子里玩。

  有时,她的外婆来,带了小表妹和小表弟来,他们一起玩捉迷藏,她母亲就骂,就知道捉迷藏,捉迷藏,明天天下雨了怎么办?在她母亲的迷信里,孩子捉迷藏是会召来大雨的。他们又不敢捉了,只好踢毽子。

  静芳的父亲与母亲作为市侩商人,没有什么太多的文化,只知道赚钱,对孩子的教育全然不顾方法,一发火了,就给孩子一顿打,在静芳和静文的幼小心灵上,父母就是打他们的人。特别是静芳,很多次她都是代替着静文挨打的,因为静文是个男孩,他父母男尊女卑的观念十分坚定牢固。

  在静芳十二岁,弟弟九岁那年,和平街又开了一家百货店,就在她家隔壁。那家店开了以后,她家的百货生意清淡了许多,因为那家新开的店为了抢顾客,推出薄利多销的政策,而静芳家的店子价格依旧那么高,许多顾客到她家店一看,价格很贵,虽然几年来她家的店子在和平街已小有名气,但顾客讲究的是实惠。就到隔壁店子里去买了。

  她父亲是一个十分傲气的人,母亲则是一个泼辣的妇女。所以经常因为一些生意上的事同隔壁的百货店吵架,吵得死去活来。

  有一次,一家置办丧事,需购进百货,来到静芳家的店子里选购商品,因为静芳的店子是很有名气的,所以远近置办喜丧事都来这里买,可隔壁的硬要拉买百货的到他那里,说他家的百货全家,质量也好,无奈,那买百货的真到那家百货店去了。

  静芳的父亲火冒三丈,你做你生意,干吗到我店子里拉客?我***,操了你的店子。

  静芳的父亲抑制不住自己的火气,硬是拿一把锄头砸烂了别人的柜台,隔壁百货店老板的儿子刚从部队回家,傲气也很重,见他这么嚣张,操起一把斧头就和她父亲干了起来,不料利器无眼,斧头很快就在她父亲的额头上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和脑汁不住地往外流,她父亲倒在血泊里。

  医院很快就来了救护车,可车还没进医院,她父亲就一命呜呼了。她母亲哭天抢地,他爸,你死了我怎么养活这两个孩子呀,他爸,你不能丢下我一个人不管呀。她母亲受不了丧夫之痛,越想越气,喝下一瓶农药也撒手西去了。

  静芳看到这一幕幕惨剧就像看电视一样那么恐怖,那么心寒。她甚至还没明白过来,父亲为什么与别人打架,然后倒在血泊里,母亲为什么哭着哭着就自杀了,这一切都那么突然。她能感受到的仅是没有了父母,他和弟弟就成了孤儿,没有父母的爱护,没有人做饭给他们吃,天冷的时候没有人催促他们穿衣,天气热的时候没有人催促他们洗澡。

  他们生活得真像乞丐!

  外婆听见这个消息也几度晕倒,她没有更多的能力来抚养这两个可怜的孩子,因为她儿子对她并不好。她的儿媳妇更加,每次静芳和静文走几十里山路来外婆家里,身为舅舅和舅妈的他们竟没有正眼瞧过他们。她知道这是有原因的,因为他们是孤儿,意味着没有人疼爱,没有人重视。

  失去了父母,他们面临着巨大的生存问题,没有人会主动站出来当孩子的父母,因为在这一条和平街上,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两三个孩子,自己都物力维艰,更不可能有能力来抚养静芳两姐弟了。

  他们不会乞讨,即使乞讨也没有人会施舍,他们曾经看到在路边上乞讨的叫化子,尽管在那里一整天,也没有一个人施舍。

  和平街居委会最后决定,他们俩姐妹在和平街三百二十四户居民家每户吃住一天,余下的日子全部在居委会吃住,这样就解决了他们一年的生活问题。

  从此,他们姐弟俩就像流浪汉吃东家跑西家,不同家的饭菜,他们要习惯不同的口味,病了居委会组织捐款,给他们治病。

  有一次,静文觉得体内剧烈疼痛,送到医院,被诊断为阑尾炎,那时候,那个医院阑尾切除的技术还不熟练,而且作阑尾除需要各手术费用高。只能吃些药抵抗治疗。

  居委会号召全体和平街居民献出爱心,捐钱给静文治疗,很多好心人都慷慨解囊,即使自己家的生活状况不是很好也捐出一点钱来,表示爱心。可有些不但不捐,反而冷言冷语,捐什么钱了,再捐我们就把自己也捐了,谁不会得病,小小的阑尾炎也犯不得这么的钱吧,我家没钱,我捐什么捐,那小病又不会病死。

  静芳看到那些人的神态,恨之入骨,咬牙忍受着。

  他们在和平街吃轮贡饭吃了三年。三年里,他们全然没有了尊严,有些孩子骂他们两姐弟是孤儿,爹死娘绝,他们不去理睬,有些恶毒的父母,还叫唆自己的孩子打他们,他们不去还手。

  他们知道,无父无母的孩子受到这样的“礼遇”是报应。

  三年后,静芳十五岁了,静文十二岁了。

  有一天,一个肥头肥脑的人来到居委会,好像很有钱的样子,静芳和静文也被带到那里去了。

  这就是那两姐弟。居委会主任指着两姐弟对那个说。

  那胖人仔细打量这两姐弟,姐姐长得修长而秀气,少女那种特有的线条已初步显现,弟弟长得很可爱,那人点点头,问两姐弟。你们多大了。

  两姐弟见到陌生人就有点害怕,不敢说。

  姐姐十五,弟弟十二。居委会主任答道。

  你们都念书了吗?那人又问。

  姐姐小学刚毕业,弟弟才念完三年级。主任又答道。

  让他们继续念书,我来出学费。

  两姐妹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个胖头胖脑的人拿出钱给他们读书。后来他们才知道,那个胖人是公司的一个老板,听说他们的事后就决定出资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

  又上学了,他们感到了温暖与幸福。

  他们叫那个胖胖的人刘叔叔。刘叔叔对他们两姐弟很好,经常买好吃的,买好看的衣服给他们。每当学校开家会的时候,刘叔叔就代表他们的家长。

  后来刘叔叔把他们两姐弟接到那个公司里住,为他们每个人都配了一间房。他们觉得刘叔叔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上初中了,静芳必须住在学校,只有周六、周日才能回公司的房屋住。静芳上初中时的成绩不是很好,这可能与她那时所受的心灵创伤有关,她失去双亲,又受到那么多来血同龄人的嘲讽。

  已处于花季的静芳,青春少女那独有气质在她的身体上显露了出来,她长得漂亮,招来了很多男生的追逐,但她一律不肯接受。在她的同学中,她的相貌是最出类拔萃了,因此,出于嫉妒,别人都骂静芳“妖精”,或许仅仅因为她的美貌,使得全班班风不正,全班男生成天想讨好她,想把她追到手。那一群青春的少男啊,那么幼稚地想着自己的初恋情人就是静芳。

  班主任也骂静芳,你就是会破坏班风,你看全班现在乱成什么样子,还有一点学习的气氛吗?

  静芳不明白自己错在什么地方,难道就别人认为自己长得漂亮吗?这使得她更加没有心思学下去,她的成绩也一落再落,面临要被开除的危险。

  刘叔叔对静芳特别好,亲自到学校找领导向领导用了个红包,要他们多照看一下静芳,静芳这才算稳住了脚根,解除了危险。

  不知道怎么的,刘叔叔看静芳的眼神总是怪怪,那么地带有邪恶感,但刘叔叔毕竟对静芳那么好,静芳对刘叔叔没有产生什么厌恶感。

  一个周末的晚上,刘叔叔将静芳叫到自己的办公室,然后将房门落锁,年少无知的静芳丝毫没有感到危险的降临,她不知道这个对他那么好的刘叔叔有一个什么阴谋。静芳被那个的刘叔叔脱掉裤子,强行在办公桌上奸污了。

  她并不知道那是什么,一阵阵痛之后,她就感觉失去知觉,那个禽兽摆弄完之后就走了。静芳看到自己下身的血大哭一场,她不明白那个刘叔叔为什么要那样对她,他有什么目的?她不知道刘叔叔在这两年里对他们姐弟俩那么好图个什么,更不知道刘叔叔的好是一场无耻的阴谋。

  她不敢向别人说什么,甚至于自己的弟弟,她只她默默地忍受了这份痛苦,为了远离伤害,她每个周末都没有回家,她对刘叔叔有一种害怕和恐慌。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她的肚子也一天天莫名地大起来了,她感到无比恐惧,不敢再去上学,她害怕同学们笑她,害怕老师打她。

  她在这个城市无处可去,为了逃避一切,她爬上了一列火车。她并不知道这列火车会开往何处,只觉得在车顶上睡了一夜后,就到了一个繁华的城市。她下了车,不知道往哪里去,就坐在一座大桥的下面暂时栖身。

  那个时候,她感受到人间一切的凄苦,饥饿寒冷使她一次次想投降。她在那个城市里乞讨了两个月,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作为一个孕妇,她受到人间最悲惨的待遇,作为一个花季少女,她尝到别人无法忍受的悲痛。

  有一天,她的乞讨生活发生了转折。

  她衣裳褴褛地躺在大桥下,被一个年轻的清洁工发现,他看到如此美丽的少女在地乞讨很奇怪。他把她叫醒,问她,你是哪里的?静芳没有回答,她显得很疲惫。那个年轻的清洁工很热心把浑身脏乱的静芳抱起往自己的家里送去。

  这个年轻的清洁工姓何,叫何平,家是靠近河边的小间租来的。他把静芳抱回去,请房东太太给她洗了洗,然后换了一身自己的衣服。

  洗完后,静芳像在噩梦中惊醒:我在哪里?我在哪里?

  何平说道,这是我家,你刚才晕倒在大桥下,我救你回来的。

  这是哪里呀。静芳不知道这究竟是哪里。

  这是广州。这时静芳才如梦初醒,她从长沙的火车上爬到广州来了。

  你是个孕妇,你丈夫呢?他不管你吗?何平问道。

  我丈夫?谁是我丈夫?静芳不知怎么回答,泪水与鼻涕俱下。

  她看房东太太和何平都面慈心善,就详细地向他们讲叙了事情经过,讲她那凄惨的身世。

  何平听完后,眼泪也涮涮了,我也是长沙的,咱们是同乡。何平始终不明白,这样年轻漂亮的姑娘遭受如此惨痛的命运打击。

  你怎么打算?何平问静芳。

  无论如何,我想把孩子拿掉。静芳想解脱。

  好,明天我就陪你去做手术。何平不知怎的,忽然有了主人翁意识。

  第二天,他们一起来到中心医院。

  挂号、检查、诊治一步步进行着。医生问静芳,你是想做手术吗?做手术要剖宫,对身体的伤害大,如果是做药物,也有困难,因为孩子的胚胎已形成。

  刘平问医生,做哪种把握大些?

  医生答:两种都有风险,不过我觉得手术彻底一些,可那样对身体伤害大,需要调整好一段时间呢。你是孩子的爸爸吧,要流产,怎么不早带妻子来呢,都有几个月了才来。

  刘平没有答话。静芳也没有说。

  最后静芳几经思考还是选择了做手术,因为她想彻底摆脱烦恼。

  手术做得很顺利,她肚子里那颗罪恶的种子终于端掉了,她感到一种解脱感,虽然全身都痛得麻木。

  在何平家休养的日子,她忘记了那个城市和她留那个城市的记忆,她感到自己全新的生活即将拥有,不再靠别人轮贡着活下去了。

  休养了3个多月,她的身体基本恢复。在这几个月里,何平像她的亲人一样照顾她,时不时买些营养品。她感激这个异乡的老乡给自己无微不至的关怀。

  许久没有见静文了,静芳很想念他。她想要弟弟离开那个罪恶的刘叔叔。她用IC卡给弟弟打电话。

  静文吗?我是姐姐静芳。

  姐姐!你到哪里去了,学校和刘叔叔找你好久了,你这么久都到哪里去了呀?

  姐姐现在一切都好,告诉你,你不要再住那个刘叔叔那里了,你搬出去了,姐姐给你钱,你以后不要那个刘叔叔资助了。

  姐姐,为什么呀?

  别问姐姐为什么,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姐姐,你还回不回来呀。

  我回来,我一定会回来的。

  何平问静芳,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去?

  还没决定,我要赚一笔钱才回去。静芳道。

  接下来的日子里何平为静芳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酒店里擦盘子,月工资八佰,有提成,静芳答应了。每天都累得腰酸背痛,回到家里躺平就睡。

  何平说,你觉得这活儿重就换个工作吧,别干得太累,况且你身体才刚好,需要好好休养。

  静芳说,我要拼命挣钱?给我弟弟念书,我要让他念高中、念大学,这点活没什么。

  我觉得这活又累,待遇又不高,我给你找份轻松的活吧,何平显出很有信心的样子。

  找得到吗?在这样一个大城市里,我一没技术,二没文凭,能找到吗?静芳有点不太信。

  现在找工作没什么,只要和人事部门的领导搞好关系,什么活没有干哪。何平道。

  静芳感到何平很不像一个出身平凡的清洁工,身上有着某种贵族气息。

  果然没几天,何平为静芳找到一个既轻松待遇又高的工作,在一家制衣店当业务登记员,月工资2500元,她不明白自己的工资为什么那么高,要知道一个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月工资还不够这个数目呀。

  静芳然后安心地工作,每个月将部分钱寄给弟弟,一部分钱积蓄起来,准备给弟弟念大学的。

  日子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了,静芳与何平的关系一天天地变化起来。何平对静芳的宠爱有加,他不在乎静芳的过去,对静芳痴迷至深。静芳抱着某种感激对何平的种温柔的举动表示好感。很快,他们以恋人的关系走到了一起。

  到广州差不多半年了,静芳很想看看弟弟,况且静芳也积蓄了一笔为数不小的钱。她打算回长沙,如果能在长沙扎稳脚,她就不准备到广州来了。

  何平也随静芳一道去长沙,他对静芳说,我父亲在长沙有个大型企业,我想到长沙去发展。

  于是他们就一路回到长沙。

  到长沙后,静芳和何平一起生活了两年,他们过着夫妻的生活,甜蜜而有情调。两年里,静芳目赌了大的变化,那个禽兽刘叔叔的公司被何平父亲的集团挤垮,他因负债累累而弄得家破人亡,静芳进了何氏集团,干着很轻松的活,拿着巨额工资,与何平的生活幸福而美满。

  何平对静芳特别的好,每个周末都带静芳到公园里散心,两人一起嬉闹、谈情。

  这样的日子持续没有多久,何平被警察抓去了。静芳不知道什么原因。

  后来才被告知,何平因涉嫌吸毒而被抓。

  她从来没有想到,一个集团公司老总的儿子,一个在自己心目中如此重要的男人,会去吸毒贩毒。她终于想起两年关在广州那段时间,何平当清洁工,是为了戒毒,那是一个戒毒所,但何平始终没有戒掉。

  何平被抓,他父亲拿了一大笔钱保他出来,然后把何平送到戒毒所里,可他没有半个月就出来了,继续做贩毒的勾当。

  何平第二次被抓是在差不多一年前的时候,正是我注意到他们在公园晨谈情说爱的后几天,何平判了刑十二年,他父亲拿钱保也保不出了。

  静芳在探监的时候大哭了一场。何平说。你不要管我了吧,找户好人家嫁了吧,这样的人不值得你哭。

  静芳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去探过监。

  静芳说,铁墙已经封锁了我与何平的关系,我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或者我们是两个时代的人,不能生活在同一个时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