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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第一卷 我现实的回忆 第十章 什么才值得


     胡思乱想的毛病我永远改不了,书上说伟大的人总带着点这样的,所以我为我的毛病自豪。的确也就是因为这个,我渐渐的不一样了。
  如果说对一个女人的兴趣不长久,那是因为人的天性。那不是我的错,生理周期也仅仅是十八个月而已。可是那到底什么才值得我去追求呢?这个问题困惑了我好多年。直到我对人生的认识上了一个层次以后,我才豁然明白。

  可是当时的我一点都不明白。我的确看不清楚人生的路该怎么走,我的未来在那个时候毫无目的性。我的头脑一团糟。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一点,我不想被任何人指手画脚的指挥着,我需要的是去指挥别人。这个从我从小的叛逆表现就可以看出来的。何况我的少年时代的风光已经让我习惯了这种位置的优越感。

  我很喜欢看书,我连上网都是在看书。历史里无双的霸王,无敌的赵云,不败的霍嫖姚……他们才配做我的偶像。该死的小日本不停的叫嚣,打吧,打吧!最好来一场战争,中国最好坚壁清野,先装输后杀劫。最好战火烧到我的家乡,然后姚某人无惧日寇的凶残,率领江淮子弟,为了国仇家恨,一路狂杀,直到海的东边,垃圾的本土,完成大汗未成的梦想。彻底的消灭这个劣等的种族,对了,最后上军事法庭的时候还大声宣告天下:“如果这个是错,就让我错到底,我错不后悔!”哪怕立马被枪毙了也值了。妈的,可是中国的大使馆被杂种炸了也没有仗打…………

  我觉得我生不逢时,我从小读的三十六计,孙子兵法没有用,我真倒霉。

  我从商是被穷逼出来的,因为我手脚很大,却没有进帐。我不想受老头脸色。每个月发工资的后几天我是大爷,但是没有几天我是孙子。我为了十块上网看书的钱在父亲母亲面前溜达个不停,回想起那段日子啊,我总很难受。94狮城舌战里面有个辩题很经典,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我想我再不想个办法了来维持我的每个月后半月的生存,我就要去买长筒丝袜去打劫了。

  春去秋来又一年,我经历了很多的事情,在这个阶段我遇到一个很温柔的女孩子,可惜我们在不该遇的时候遇到,我们还是分开了。和我这份很值得回忆的感情一起结束的是我的第一份事业,和我父亲对我的彻底的失望。

  我辜负了父亲的信任,我文不成武不就。我那个时候的我觉得我是个真正的笨蛋,我甚至认为我不该生活在这个时代。我开始怨天尤人,我却没有好好反省过。

  中央电视台的节目我喜欢看,尤其是中央一台黄金时段的电视剧。中国大陆的文化中心,不,应该说是中华文明的文化中心永远在我们那千年的国都!虽然输了天下做强盗的蒋秃子偷了很多的东西走,该死的外夷在更早的时间从那个满族的小脚八婆手里抢了很多走,但是谁能够抢走一个民族的精神和蔓延万载的文化呢?港台的电视没有任何深度,吸引不了我任何注意,我在那些国产电视剧里找到了很多东西,有的影响着我。

  我开始反思自己,我文章的外篇很早就在写了,有一年的时间。字字由衷。

  这个时候,有一部电视影响了我的一生,在主角那寂寞孤独却又不可一世的身影里我是乎找到了我生活的路,我找到了一种方式。因为他的做事风格让有点坏的我崇拜至极,我觉得像他那样的男人才叫不枉此生,才叫快意恩仇。

  电视名字叫《黑洞》。主角聂明宇,主演陈道明。

  我一直觉得他的确不该在企业壮大后继续走私那几挂破车,在有了一定实力后还不漂白,继续危害国家经济的确不可原谅,因为他已经经历了原始积累时期,该到了回报国家回报社会的时期了。如果是在现实世界那样情节是不可能的,不然那种大脑的聂明宇哪里会还会有一个龙腾傲视天下?这个人生错误只是故事需要而已。陈道明的深厚阅历和文化底蕴把一个黑暗世界的王者演绎的平淡中有血性,温和中有杀气,盛怒中有理智。我五体投地!

  刘振汉是***神经,白痴,中山狼,是我早把他活埋了。忘恩负义的东西,我砍他!